为贯彻落实山西省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精神,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建设新时代高素质教师队伍,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山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面向全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山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省交通运输厅直属的事业单位,前身是山西省交通学校,创建于1958年,2001年升格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现有武宿、文华两个校区,分别位于太原市小店区太榆路武宿南、和晋中市榆次区大学城文华街,总占地面积808亩,总建筑面积37.5万平米。学院现有公路工程系、工程管理系、车辆工程系、经济管理系、信息工程系、工程机械系共6个教学系部,32个专业,在校生8600多人。与交投集团、中铁十二局、丰田、宝马等170余家中外企业建立了校企合作关系。近年来成为山西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山西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全国职业院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试点院校、全国职业院校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全国教育信息化试点优秀单位。 二、引进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引进的原则。 三、引进条件与待遇 (一)引进人才层次 国内外优秀博士毕业生或具有教授、正高级工程师职称人才。博士、教授、正高级工程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二)引进人才岗位 2019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8名,引进岗位及人数见下表。 与上述专业相近的人才可以到学校面议。 (三)引进人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高职教育事业;品行端正,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及刑事处罚;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学历和专业符合我院公布的引进人才岗位要求,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较高的学术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掌握现代职业教育技术技能。 6.热爱高职教育事业,承诺进校后实质性工作8年及以上。 (四)引进人才待遇 2019年引进人才办理入编手续,在享受学院在编员工的待遇的基础上,予以下列特殊待遇: 1.对引进的教授及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提供60万元购房补贴,8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 2.对引进的博士学位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提供50万元的购房补贴,6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 3.对引进的博士,提供40万元购房补贴,5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 4.对于引进的教授,配偶符合调动条件,可以调入我校,不符合调动条件的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可以按人事代理安置。特别优秀的博士面议。 5.对于引进人才,两年内,学校可以提供周转房一套;若因房源紧缺不能提供,根据引进人才的层次,分别按每月3500元、3000元、2500元、1500元的标准提供补贴用于自行租房。 6.对于进入省级和国家级各类人才计划的高层次人才、学院急需紧缺人才、高技能人才及能工巧匠,相关待遇面议。 7.对于在专业和学科建设上已取得突出成就或具有显著创新潜力的优秀创新团队的引进,除按上述规定给予团队成员相关待遇外,另给予团队特别支持,可视具体情况面议。 8.说明:购房补贴原则上须按在校服务期逐年发放,如果提前完成协议中规定的目标任务,可申请一次性发放。其他情况面议。 四、引进程序 (一)引进时间 我院引进人才工作自公告公布之日起启动,到2019年12月31日为止。 (二)引进程序 1.报名 (1)网上报名 报名人员可通过发送个人简历到SXJYRSC@163.com电子邮箱进行报名,个人简历材料须包括: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图片、技术职称证书图片、聘用文件图片、表明个人水平与素质的有关材料。 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岗位+本人姓名+硕博招聘网。 (2)现场报名 报名人员也可直接到现场报名,报名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山西高校园区文华街309号,山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聘用文件复印件、表明个人水平与素质的有关材料。 (3)报名提示 报名人员必须在报名前取得引进人才计划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海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或专业技术职称。 2.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提交简历材料后,须经学院引进人才工作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人才工作全过程,如在引进人才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引进人才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引进资格或解聘。 3.考核选拔 由于我院所引进人才岗位具有极强的专业技术性和学科差异,对应聘人才的考核选拔,在学院引进人才工作领导组的指导和监督下由引进人才考核评议小组和引进人才评审组采取考察、面试等形式进行。 被预约来校参加考核人员,请务必携带以下材料:应聘岗位要求的学位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前期学历学位证书、技术职称证书、聘用文件、身份证、发表的论文及科研成果证明、学习成绩单等材料(以上材料均为原件)。 4.体检和考察 考核通过的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标准为《山西省教师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考察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5.公示拟引进人员名单 经过考核、体检、考察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在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和山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院党委会审议。 6.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学院党委会审议,经学院党委会审核通过后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和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协议时需提供就业报到证或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学院将无法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报名人员应诚信报名。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 五、监督与咨询 (一)监督 为进一步提升人才引进的公信力,本次人才引进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人才引进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在引进过程中如有问题可向山西省交通运输厅人事处和山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投诉和举报。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人事处:0351-4663054 山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0351-7661008 (二)咨询 如对引进人才工作有不明之处或网上应聘过程中遇到系统网络等问题,可与我院人事处联系,联系人: 张西良,电话:0351-3985906,13935179978 王晓霞,电话:0351-3985906,15934100555 山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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